寫好簡歷有兩大原則。
原則一:精煉有效
很多人簡歷上光個人基本信息這一塊就占了第一頁的一半。其實,個人信息只要5個要素:
姓名:在通知你面試要有個稱呼;
聯系電話:很多人留的手機號碼一打——關機,還有停機的
地址:寫個居住地,讓別人知道你現在人在哪里就行了
E-MAIL:萬一電話沒人接,或有其他什么事情,可能有人還會給你發個MAIL;
性別:還是寫一下
其他的信息要看需不需要了。比如,會閩南語,本地的優先,那你寫上籍貫:xxx市。如果人家找個三年以上工作經驗,你才1年,就不必寫了。
下面來看看怎么寫工作經驗。
原則二:真實自信
根據對方的需求來寫簡歷,看自己再那些方面是符合,如果不僅符合對方條件,而且更甚一籌,那更加要寫上了,比如對方要求英語四級,而你有六級或者更高。那肯定要展現出來。那不符合你的地方也不能隨便去編造,而是在事實的基礎來寫,寫自己的工作經歷,培訓經歷,教育經歷。這樣你才能不光寫好簡歷,還能很好的對付面試,被錄取過后,也能非常坦然的工作,進一步提高自己。
那工作經驗這一部分怎樣來寫呢?
工作經驗部分是整個簡歷中,用人單位,HR看簡歷那個人最看重的一部分。一般來講,描述工作經驗的要素主要有以下幾點:
工作時間,也就是每段工作的長度;
工作單位名稱,職位
工作職責,做什么要描述清楚
個人業績/個人優勢/長處,這是你的發光點。
一般而言,工作經驗從最近的一段開始寫起,越近的越有代表性,也越有參考價值。社會心理學上告訴我們可以根據他人過去的行為對將來做出預期。用人單位看你現在做的什么,思考總結了哪些東西,和以前做過什么來判斷你是否能勝任我們單位的要求。所以不要輕易的換工作,因為你的簡歷其實就是你每一天工作,每一個決定的反映。
描述工作經歷時,就把你的工作職責寫上,總結一下自己都做了哪些事情,哪些地方是有把握的,哪些地方自己還不夠,優勢多寫點。
寫簡歷的用詞要客觀,是什么就是什么,有什么就寫什么,做過就是做過,做了多少就是多少,你就要有這個自信,不要什么大概、可能這樣的詞,基本上別人看到這樣的詞語就會就會覺得有水分。那寫教育背景,培訓背景也是這樣。
總的來說就是簡歷要堅持精簡且真實,讓人一眼就看穿并看中你。